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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中传女生遇害案

2022-08-29 作者:迷迷

2015年8月10日晚,网友发布寻人微博称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失联,失联前她曾前往同学李斯达所在剧组拍戏。

2015年8月11日上午,网友不断发布寻找周云露信息。有微博消息称,警察在传媒大学附近内蒙古饭店找到李斯达。内蒙古饭店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此事,称李斯达被三间房派出所带走,但不愿透露过多信息。

2016年12月30日,一审宣判故意杀人罪判决李斯达死刑。

2017年10月31日,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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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8·10中传女生遇害案

受害人

周云露

 

凶手

李斯达

目录

1案发经过

2案件审理

3案件评析

折叠编辑本段案发经过

8·10中传女生遇害案

8·10中传女生遇害案

2015年8月10日晚,网友发布寻人微博称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失联,失联前她曾前往同学李斯达所在剧组拍戏。李斯达已被警方带走,“与周云露有关系,事情很严重”警方称。

2015年8月11日上午,网友不断发布寻找周云露信息。有微博消息称,警察在传媒大学附近内蒙古饭店找到李斯达。内蒙古饭店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此事,称李斯达被三间房派出所带走,但不愿透露过多信息。

三间房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说:“带走因为与周云露事情有关,事情很严重,其他不能透露。”

2015年8月11日早9点多,原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副书记发布微博称,传媒大学失联女生已遇害。

折叠编辑本段案件审理

折叠不公开审理

经询问,李某某对2015年8月9日强奸周某某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2016年11月18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折叠一审判决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被害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李斯达死刑,并赔偿周云露父母5.2万元。宣判后,李斯达明确表示上诉。

折叠二审开庭

2017年5月25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表示,李斯达在庭审中表达了想求生的欲望,不再像之前庭审时那么麻木和冷漠,“语气变软了,有些问题回答的含糊,不再直接”。周云露的父亲说,李斯达的辩护人在二审庭审中提出,李斯达在被抓获时配合警方,并供认了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但公诉方否定了辩护人这一说法。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2]。

折叠编辑本段案件评析

在本案中,周云露仅仅凭犯罪嫌疑人李斯达的谎称要拍戏,“戏里的情节要试一下”这样的借口,就自己一个人前往李本人租住的小区,如此薄弱的安全风险意识,在外人看来,就如一只待宰羔羊一样,让人揪心不已 。

当然,逝者已逝,我们不应去苛责周云露应该如何如何有防备之心,但是对于很多在校女大学生来说,避免和自己的父亲、兄弟之外的异性独处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这应该是最起码的安全常识,如果说是一个中小学生还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或者社会经验不够,还有情可原,但是如果到了大学以后,作为一个成年人了,还显得那么“一尘不染”,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别人说什么就可以完全信任,这的确有点让人感到可惜 。

人身安全是一个社会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加强社会治安的同时,如何增强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人身安全防护教育,始终是未曾彻底解决的课题,安全警钟不能屡屡敲不响,不能屡屡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短暂的提醒,这种代价太沉痛,希望教育部门能尽快将安全防范教育课程落实到大学课堂中,日常管理中,花季殒命的悲惨和遗憾,不能一再上演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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