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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不离身屡遭隔空盗刷 案件侦破难追偿阻力大 - 51区未解之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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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不离身屡遭隔空盗刷 案件侦破难追偿阻力大

2018-11-26 09:02:15 作者:迷迷

银行卡没有留下,但是几千英里之外被偷了。最近几个月,我们报纸报道了一些银行卡被盗事件,受害者损失了几千元,一百多万元。面对无穷无尽的各种盗窃和刷卡手段,一些持卡人逃之夭夭。如何保护银行卡的安全,一旦银行卡被盗,持卡人应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平安证券,阿里云邮箱,艾奇宜……几分钟后,手机收到数百个带有验证码的短信提醒。今年9月初,王小姐,一个公民,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在一次短信爆炸后,她发现其中一张信用卡被提醒要花5000多元。王女士立即冻结了信用卡,但是从那以后她收到了许多消费者提醒。手机、身份证和信用卡没有分开,王女士。不禁惊慌的个人信息和金融安全。  

据了解,安徽等地此前已破获使用软件骚扰受害人手机的大量短信,继而诈骗案件。非法分子可将各种网站的注册和验证信息发送给指定的手机号码。该软件的使用与银行卡盗窃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可以起到混淆和保护的作用,受害人稍微忽视了漏掉最关键的信息,从而无法及时制止非法分子刷卡。盗窃。  

王女士通过开证行询问,有人用她的卡片信息买了一台iPhone6,并在网上订了三张票。幸运的是,由于王女士及时取消了订票,最后三张票都没有付清。当银行联系到商家时,商家已经交货,查询发现收货人是湖北省张姓的人。把这些信息告诉警方。银行和企业也在调查和处理这笔交易,以便尽量减少王女士的损失。  

后来,她重置了所有以她名字命名的银行卡,并解开了绑在她手机上的所有卡。然而,王女士的担心已经发生了。10月15日晚上,她的手机再次收到大量带有认证码的短信。在恐慌中,王女士发现自己无能为力。在绝望中,她不得不冻结所有的银行卡。现在银行卡暂时是安全的,但是我也没有可用的卡,这是否迫使我放弃使用银行卡王女士无可奈何地说。  

王女士的情况并非如此。今年8月,梁先生的银行借记卡被盗,五分钟内刷洗,共计9999元。梁先生遇到了一种新型的银行卡盗窃案。在一些银行业务中,只要你登录网上银行,你就可以在不支付密码的情况下购买贵金属金融产品。他们首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者的账户号码和登录密码来购买金融产品,造成银行卡中的资金被盗的错误印象。然后他们把资金作为客户服务返还给诈骗信托,并最终获得受害人的支付密码、认证码等信息来完成诈骗。  

今年6月,在石老人家附近工作的马先生也遭遇了银行卡被偷、被隔离刷的情况。6月26日清晨,15分钟内有11支刷子被偷,其中10支刷子成功,每支刷子的数量是499元。嘿,马先生及时发现并冻结了银行卡。银行卡、身份证和移动电话都离得很近,银行卡账户也被无拘无束地偷走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显示,马云的账户密码和其他信息已被窃取,但马云尚未确切了解泄露了哪些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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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记者召回了被报道的银行卡盗窃的受害者,他们变得更加谨慎和保守。受害者马先生说,只要他存够10000元,他就会从银行卡中取出钱并存入一张存款单,受害者梁先生取消了所有网上银行业务,更改了所有银行卡密码,偶尔上网购物,并请同事帮忙付款。  

我不会在网上使用银行卡,也不会在POS上使用银行卡,直到银行卡的安全保护水平超过非法分子盗窃的水平。梁先生说,他曾经的银行卡被盗和刷过。  

近几年,记者在采访此类银行卡盗窃案时发现,非法元素的刷牙手段可以说是不断创新,使持卡人无法防空。汉格是密不可分的。犯罪分子利用一切手段获取持卡人的卡信息。  

记者采访了一些银行技术人员,发现目前盗取银行卡主要有两种方式:盗取假卡和盗取网络卡。  

所谓假卡,即假卡或克隆卡,是指非法分子利用专业设备盗窃、伪造受害人的银行卡,最终盗取持卡人的账户资金。  

制作假卡最简单的方法是把磁条信息拷贝在银行卡的背面。有两种拷贝方式:一种是违法分子在自助银行或自动取款机的门禁系统和卡片旁安装针孔相机和盗码;老年人可能会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在被盗的密码机中刷卡银行卡。针孔照相机记录了持卡人输入的密码,最后用偷来的信息伪造了一枚银币。另一种情况是,持卡人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消费和退房时,经常把银行卡交给服务员刷卡。代表他,这将导致卡片暂时分离,而服务员与非法分子勾结,只通过麻将大小的海盗窃取持卡人的银行卡信息。然后让持卡人输入密码。在获得卡号和密码后,非法分子还会伪造银行卡进行盗窃。  

由于非法分子拥有与持卡人相同的权利,他们可以在ATM机上甚至在柜台上任意取出复制的卡和密码,因此这种方法所涉及的金额也是银行卡盗窃中最高的。  

与假卡盗窃不同,网络盗窃的全过程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虚拟网络空间。非法分子可以在不伪造银行卡的情况下将卡内的钱转账,只需要取得持卡人的账户信息。因此,更难防范。一旦案件提交,也很难检测到。  

非法分子如何获取持卡人账户信息技术人员说,目前常用的方法是通过非法手段向用户的手机发送包含木马病毒的短消息链接。一旦用户点击这些短消息链接,木马病毒将自动搜索与账户号码有关的所有信息,并且密码在手机上,并自动发送给非法元素。  

不仅如此,非法元素还可以使用木马病毒拦截用户的短信认证码。在没有用户知识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打开用户银行卡的在线快速支付功能,并通过获取账户信息和短消息认证码从卡中转移用户的钱。  

为了欺骗持卡人点击链接,犯罪分子将SMS伪装成银行客户服务号码、网络运营商号码甚至公安机关号码,这使得其难以防范。  

此外,利用黑客窃取用户信息也是网络盗窃的一种方式,非法分子利用黑客程序通过互联网分批提取互联网用户的银行卡信息,然后通过手机银行的漏洞大肆地擦拭或转账,或者第三方快速支付平台。这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擦拭的情况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最常见的擦拭手段。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逼迫银行卡被盗受害者向媒体寻求帮助的原因不仅是无端的经济损失,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事件发生后,持卡人往往找不到一种快速、有效的保护方法。他们的权益,以及持卡人在遭受经济损失后再次受到心理伤害。  

今年7月,海岛城市民旺先生的手机卡被盗,因为他错误地相信10086发送的虚假信息,他的7380元存款被全额转账。事件发生后,王先生去银行办理。银行要求王先生向警察局报案,理由是王先生的银行卡信息被偷了。没有提及对卡尼损失的赔偿。在报告案件时,王先生被告知银行需要报告案件。  

10月20日,当记者再次与王先生联系时,他说事故发生已经三个多月了。银行和警察局都没有动静。他不知道该在哪里捍卫自己的权利。他只能承认自己不走运。  

梁先生是上述的另一个受害者,他有一种特殊的方式来维护他的权利,梁先生坚信,在整个被盗和被刷的过程中,他没有犯错,也没有透露任何信息。最后,非法分子通过银行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漏洞偷走了9990元。因此,自事故发生以来,梁先生一直在追查银行置评,并最终得到银行的全额赔偿。  

最近,记者追踪了2014年至今刷卡行窃的10名被害人,其中仅4例获赔,其余6例无果。在这4起获赔案件中,3起因金额少而受到银行压力的被付给持卡人。被盗。在另一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案件解决后追回部分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面临刷卡问题时,银行往往以持卡人无法证明交易没有自己完成或他人授权,或持卡人无法证明交易完成为由,拒绝承担损失或只想承担一小部分损失。银行认为,持卡人将资金存入银行后,与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和持卡人有义务确保资金的安全。银行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持卡人也应该妥善保存银行卡的信息,尤其是密码。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  

持卡人认为他会把钱交给银行保管。银行卡密码应当是持卡人办理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的唯一凭证。持卡人在不离开卡的情况下被盗。当然,他应该寻求银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此,山东远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正国律师表示,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储蓄合同关系,而且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因为银行不仅仅是帮助持卡人存钱,但是用持卡人的钱来投资或借贷,然后会赚到很少的钱。如果银行只是储蓄合同,银行怎么能从持卡人的钱中赚钱呢  

山东雅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穆凯认为,此类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责任以及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在不同地区的试点实践中,标准不同,如果是假卡交易,银行应承担首要责任,持卡人应对密码泄露承担次要责任。  

银行卡盗窃案件的数量和涉及的金额逐年增加。受害者的权益往往得不到直接通信或投诉的保护,最终只能由法院起诉。近年来,记者收集了有关案件的判决书,发现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的适用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对有关案件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在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上,各国法院的判决标准并不统一,同一案件不同判决的案件时有发生。以下几点。  

2014年,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杨某某与国有银行中山三角洲分行发生的银行卡纠纷案。本案中,法院认为两笔交易发生在安徽省合肥市鸡西路自动取款机上。同时,原告本人在广东省中山市,因此原告没有任何证件。该法也出现在合肥和中山,因此法院认定本案涉及的两笔交易属于假卡交易。  

律师分析:郭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惠杰认为,识别假卡交易是确定开证行是否负有责任的前提,据此,建议持卡人除了询问或报告开证后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责任。如发现账户发生异常变化,应尽快到附近的自动取款机或银行营业场所办理卡交易(如查询、取款等),取得交易凭证,并尽快向最近的公安机关报告,向办案人员出示银行卡并取得报告收据,或者出示受理案件的通知等证明卡不离开、不偷地等文件。  

济南市中级法院审理了黄某与某商业银行济南分行争执的第二审案件。第一审法院认定黄某的借记卡被盗、刷洗并报警公安机关后,该案件已经审理。根据公安机关的管辖,黄某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果行使相关权利。因此,裁定驳回了黄某的诉讼。二审法院认为应当由法院受理。一审裁决被撤销,一审法院被命令重审。  

律师分析:山东远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山东正国说,假卡交易案属于典型的民法与刑法交叉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的判决应遵循何种程序还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7月25日发布的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他人因银行存款卡密码泄露而伪造的银行存款卡的问题。对此类案件的最新解释。涉及经济纠纷的刑事犯罪不影响民事纠纷的裁决。  

2014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国有银行营业网点与孙某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提起上诉。法院认为孙某是否犯有密码泄露罪,银行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据证明孙某存在违约或违法犯罪行为,银行应首先承担资金损失。  

律师分析:上正国律师认为,从表面上看,无论是用户丢失密码还是被非法窃取,主要责任是持卡人而不是银行,但从本质上讲,这是卡权利义务失衡的表现。银行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与持卡人完全不同的技术和金融优势。基于此,一旦持卡人存在资金安全问题,银行也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期望普通持卡人打击日益增多的刷卡盗窃行为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合理的。这个国家显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仍然持有银行超过50%的责任。  

2013年10月31日,东莞的元谋收到一封短信,通知他银行卡在POS上花了718200元。元谋认为银行卡没有从卡上分开,卡的存储资金在千里之外被盗,银行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能力。一审法院裁定,开证行承担80%的损失,其余20%的损失由元谋承担。二审法院支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律师的分析:单正国的律师说,伪造卡交易涉及的对象很多。持卡人要求开证行承担违约责任时,开证行一般以被告人或第三人提出增收收款机构、提款银行或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不必再增加其他科目。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法院可以增加专门的商人或收据机构作为第三方,以促进诉讼和提高诉讼效率。赔偿责任,苏分别从违约方和侵权人处追回款项。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自律部工作人员表示,各级银行高度重视客户资本安全,中央银行和地方银行监管部门每年都组织有关金融知识培训。  

青岛市银行业协会有关领导还表示,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要求,协会每年在全市一万户家庭举办金融知识和知识活动,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保障社会安全,提高公共财政知识水平,为公众学习财政、了解财政、运用财政创造良好环境。  

今年9月,青岛市银行业协会还向全市银行发出了倡议,即维护银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客户资金和金融信息安全,继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共同为海岛银行消费者创造舒适。安全可靠的金融消费环境,使青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步入正轨。一个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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