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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离奇的十大“凶宅” 另类凶宅诡异再度升级!

2017-05-19 作者:超人

中国最离奇的十大“凶宅”:荒废“凶宅”

中国最离奇的十大“凶宅” 另类凶宅诡异再度升级!

恐怖指数:8.0

2007年6月,媒体报道了因“凶宅”无人买,死者家属难以获赔一事。据了解,2003年5月8日,北京门头沟琉璃渠村村民戴跃宗约张某谈复婚的事,同时希望儿子能帮衬着说几句话,可儿子一直在打手机。戴跃宗一气之下挥铁管将儿子打死,随后杀死前妻灭口,戴跃宗落网后被法院判处极刑。法院同时判决戴跃宗赔偿岳母2.9万元。几年过去,受害人家属仍然没有拿到这笔赔偿金。戴跃宗留下的唯一遗产便是命案发生的“凶宅”,法院联络多次至今无人问津。当地村民们都对“凶宅”忌讳莫深,不肯出价,导致此房荒废多年。

中国最离奇的十大“凶宅”:跳楼“凶宅”

中国最离奇的十大“凶宅” 另类凶宅诡异再度升级!

恐怖指数:7.5

2007年3月,北京的李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从一名房主手中购买了一套望京望花路西里的房屋。购房后不久,他就从朋友那里得知所买的房子内曾经发生过凶杀案,现场惨不忍睹。随后李先生提出退房并索赔7万多元,房主退还了李先生购房款,但拒绝赔偿相关损失,李先生将其告上法庭。后据当地派出所证实,2006年底,涉案房屋内一男子跳楼意外身亡。被告代理人当庭表示“根据常识,跳楼是跳在外面死亡,并不是死在房间里。”因此“现场惨不忍睹”的理由并不存在。2008年1月,法院以原房主不告知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等,驳回了李先生夫妇的诉求。

中国最离奇的十大“凶宅”:上吊“凶宅”

中国最离奇的十大“凶宅” 另类凶宅诡异再度升级!

恐怖指数:7.0

2005年4月,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黑龙江省首例“凶宅”案做出判决:被告须返还原告4.2万元房款。据了解,2004年10月8日,市民张萍通过中介某房产经纪公司,花4.2万元买了一处二手房。张萍说,买二手房,她最怕房子里面死过人,尤其是非正常死亡的,而这家房产经纪公司工作人员说绝对没有这样的事情。张萍与房主高重办理买房手续后得知,过去这所房子的阳台上吊死过一个妇女。随后张萍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她身心带来巨大伤害为由,将高重和某房产经纪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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